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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新材料领域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5-16   浏览量:8912   来源: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   保护视力色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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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)区经信局、开发区经发(贸)局,有关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组织、事业单位等:

根据工作需要,为做好市经信局新材料领域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,更好保障项目评审,按照《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》(合经信〔2020〕141号)等文件规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评审专家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家职责

根据合肥市经信局要求,参与合肥市新材料领域相关项目评估评审、现场核查、项目验收、决策建议等工作,参与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研究、起草、论证和评估、项目指导和决策咨询等工作。

二、专家分类

先进钢铁材料、先进有色金属材料、先进化工材料、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、稀土功能材料、先进半导体材料、新型显示材料、新型能源材料、生物医用及生物降解材料、石墨烯材料、量子材料、增材制造材料、超导材料等领域专家。每位专家可申报不超过3个专业领域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能够科学、公正、廉洁地履行职责,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评审项目的合法权益;

2.业务素质高,熟悉所从事业务领域的产业政策、发展方向及其他有关规定;

3.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

4.身体健康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(两院院士或行业紧缺专家除外),有较强的分析判断、语言表达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,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;

5.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6.本次征集面向全国,不限于合肥市。在企业就职、挂职的暂不征集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入选项目评审专家库:

1.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
2.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;

3.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家资格的。

四、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

(一)坚持自愿的原则,可通过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,院士优先选用。由单位推荐的,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。个人申请的,也应征求所在单位批准同意。

(二)下载填写《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审批表》(参见附件1)、《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》(参见附件2)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请于2024年6月11日前,将《专家申请审批表》原件2份(均经本人签字、单位盖章)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(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,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、著作、项目成果,表彰奖励证书等)邮寄或递交至市经信局材料产业处(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大楼B座1415室)。《专家申请审批表》(PDF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)、有关证明材料(PDF扫描件)、《专家信息表》(Excel格式电子版)同步发送至hfsjxjycl@126.com。

(三)市经信局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进行遴选,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确定入库专家名单。

(四)请各县(市)区经信局,开发区经发(贸)局将该通知转告辖区内有关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组织、事业单位等,广泛动员有工作联系的专家申报。

联系人:柯贵州,电话:0551-63538576。

 

附件1: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审批表.doc

    附件2: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.xls

 

 

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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